“客户至上,诚信经营”
用我们的真诚和汗水,以求发展,共创未来!
沈阳市行美天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
联系人:王经理
电 话:13516034196
邮 箱:308461403@qq.com
网 址:www.exit-row.com
地 址:沈阳市铁西区齐贤南街49号4门
楼梯护栏的高度标准:
1、室内共用楼梯护栏高度不宜低于0.9米,水平扶手超过0.5米长时,其高度不宜低于1米。 2、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.05米,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.10米。3、室内幼儿楼梯护栏,其高度不应大于0.6米。
住宅楼梯栏杆扶手要求:1、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0、9米,水平扶手超过0.5米长时,其高度不宜低于1米。 2、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、05米,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、10米。